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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重要公告 | 2014-06-16 | 人氣:38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54873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專業,並配合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政策,請鼓勵 所屬英語教師踴躍申請103年度英檢報名費之補助,補助原則如下:
(一)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並達成CEF架構之B2級者,得補助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CEF架構之對照表係由檢測單位自行公布,並經由本府認定,請提醒受補助教師申請時,需將報考測驗之對照表一併附上。
(三)每位教師至多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
(四)請將報名費單據、CEF架構之對照表及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印2份報府,俾後續辦理報署備查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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