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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重要公告 | 2016-12-20 | 人氣:309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43106A號函辦理。
二、請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17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2017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職)、國中及國小等4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2階段辦理,各校一律採取網路(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初審書面推薦表件送件方式簡述如下:
(一)推薦時間:自民國105年12月30日(週五)起至106年1月19日(週四)止。(郵戳為憑)
(二)受理單位:
1、大專組及高中職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2、國中組及國小組:本府委請芬園鄉寶山國民小學承辦,請於送件期限內將相關推薦表件及佐證資料寄送寶山國小教導處(地址:彰化縣芬園鄉彰南路2段36號)彙辦;國中、小組除寄送上開紙本資料外,另請將相關推薦表件電子檔資料傳送至ar.chango@msa.hinet.net信箱,俾後續彙整作業。
五、本案初審書面推薦報名表件,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推薦表件者,視同資料不全,不予審查,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六、為鼓勵各校所薦送學生之優異表現及指導教師、本案承辦人員之辛勞,上開人員本府將另專案辦理獎勵事宜,請學校踴躍薦送符合資格學生參加遴選活動。
七、隨函檢附2017總統教育獎實施計畫,請各校自行下載使用;如有相關疑問,請逕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tssh.cyc.edu.tw)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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