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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教學組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17-12-15 | 人氣:21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06年8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92663號函辦理。
二、為透過民間補救教學教材教法運用研習,提昇教師應用教學資源知能,強化各校補救教學成效,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研習假本縣大村國小辦理,參加對象為本縣國中小有意選用博幼教育基金會或永齡教育基金會補救教學系統學校之補救教學教師,請參加研習人員自行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本研習含2場次共3日,研習訊息如下:
(一)博幼基金會補救教學系統課程於107年1月29日辦理,請研

習人員於數學科及英語科課程擇一參加,全程參與者各核予研習時數8小時。
(二)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於107年1月30日辦理國語科課程研習,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8小時;107年1月31日辦理數學科課程研習,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9小時。
四、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06年7月3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80115

號函示,「使用公益團體研發之教材」進行「補救教學之教學人員」應完成教育部國教署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補救教學研習課程(或經教育部國教署同意採計時數之研習),以及完成公益團體配合教材使用規劃之教師研習時數。爰參加旨揭研習人員須已完成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補救教學研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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