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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務主任 - 重要公告 | 2020-04-08 | 人氣:227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30日臺教資(四)字第1090043168號函辦理。
二、 本案提供弱勢學童申請愛心再生電腦,限家中無電腦者每戶申請一機,申請資格及辦法請參閱附件。
三、 因應未來可能之遠距教學及自主學習等需求,請積極協助家中無電腦及載具學生申請愛心再生電腦。
四、 請注意收集學生個人資料前,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之規定盡到告知義務,以避免後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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