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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衛生組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21-03-29 | 人氣:96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18日中市教體字第1100019031號函辦理。

二、旨案展延課程相關資訊如下:

(一)辦理日期:110年4月29日(星期四)及5月7日(星期五),各校可視展延時數需求擇一日報名。

(二)辦理地點:臺中市正府陽明市政大樓5樓大禮堂(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三)本案除可核予教師研習時數外,亦可列環境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時數,請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s://elearn.epa.gov.tw/Default.aspx),以個人帳密登入系統後,點選「學習資訊」-「展延活動」內以「110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展延 」進行關鍵字搜尋即可進行報名。

三、請各校協助轉知校內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人員,倘證書有效期限屆至,請儘速完成展延時數並提出展延申請。

四、持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如附件)者,得至陽明市政大樓附屬平面層(不含地下室停車場)或陽明第2停車場免費停車。

五、如有疑問請洽:長億國小許素娟主任,電話:04-22737653分機720或洽本局承辦人洪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5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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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中市110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展延課程研習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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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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