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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生教組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21-04-09 | 人氣:116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10年3月31日經水防字第1105310255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訓練於北區、中區辦理4場次教育訓練,相關上課資訊如下:

(一)北區研習會-臺北場次時間:110年04月15日(星期四)假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6樓國際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二)中區研習會-臺中場次時間:110年05月06日(星期四)假中興大學圖書館7樓國際會議廳(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三)南區研習會-高雄場次時間:110年04月22日(星期四)假高雄市立美術館演講廳(高雄市鼓山區美術館路80號)。

(四)東區研習會-花蓮場次時間:110年04月28日(星期三)假F-Hotel 花蓮站前館吉祥廳(花蓮市國盛二街203之1號)。

三、有關防災避災工具,請貴校轉知老師先行將防災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fhy.wra.gov.tw/)加入我的最愛(手機、電腦皆可),進入該網頁後於常用功能欄尋找防災避災工具(手持手機圖示),或由網頁上方全民防災/防災避災工具進入,進行登錄、下載或註冊使用。

四、檢附旨揭教育訓練實施計畫(含各場次課程表及交通位置圖),並請準時至講習教室辦理報到手續,課程結束後就參訓人員實際上課時數,核發公務人員學習時數認證、教師研習時數或電子參訓證明,全程參加者,核給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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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水利防災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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