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2-14 11:38:43 點閱:125
旨揭計畫遴選係由學校薦送教師參加,薦送需具備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要件:
1. 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學校:自110學年度至113學年度間,學校曾3學年度(含)以上獲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之國際教育計畫國際教育課程發展與教學、國際交流或學校國際化補助(同一學年度獲多項補助者,皆視為該學年度1次補助)。
2. 參加遴選教師之要件:曾實際參與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校執行相關補助案之教學或規劃工作之正式教師。
薦送期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星期五)止。
錄取教師義務:錄取教師需全程參加國內行前培訓進行線上共備、海外培訓觀課期間與協作教師實體備課及培訓後需配合進行反思與成果分享工作。
有意報名參加且符合資格之本校教師,歡迎於2月27日前洽詢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