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4年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參與國際藝術競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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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3-21 08: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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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3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063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係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參與國際藝術競賽,以提升藝術涵養與專業能力並拓展國際視野。 |
(一) |
本案所指國際藝術競賽或頒獎活動,其參賽者國家數至少來自3國(含)以上為原則者,並以114年度舉辦者為限。 |
(二) |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申請期間就讀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出國參加國際藝術競賽或領獎者。 |
四、 |
申請期間自114年5月1日(星期四)至114年9月12日(星期五)止,並由學校將申請文件及應繳資料,於上開期限內備文函送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6樓藝才品德組)張怡欣老師收,逾時送達或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 |
(一) |
美術類: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第五點相關競賽列表及設計戰國策網站國際競賽訊息(https://www.moe-idc.org/Competition)。 |
(二) |
音樂類:https://www.wfimc.org/、https://www.alink-argerich.org/網頁相關國際競賽訊息。 |
(三) |
上開競賽訊息僅為參考,係鼓勵學生多方參與國際賽事,所提供之資訊不作為審查唯一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