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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23-08-23 | 人氣:152
一、 依據本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之學生輔導工作方案」-學校輔導人員實務督導研習計畫辦理。
二、 旨揭研習計畫分為初階及進階,初階部分共辦理7場(國中2場,國小3場,國中與國小混合2場),每場5次,每場次10人為限,參加人員必須5次完全參與,以利團體順暢進行,若無法完全參與,將依實際參與情形給予研習時數;進階部分共辦理6場(國中2場,國小2場,國中與國小混合2場),採一年6次上課方式(分111學年度第2學期及112學年度第1學期各3次),每場次6人至7人為限。
三、 研習時間及地點請參閱附件計畫。
四、 參加對象
(一) 初階課程
1、 國中:以各校專兼任輔導教師為主,每校至少1名,最多可報2名,內容以「適性輔導」、「個案研討與督導」為主軸。
2、 國小:鼓勵各校有進行個案輔導之專兼任輔導教師或認輔教師參加,每校最多2名,內容以「兒童輔導」以及「個案研討與督導」為主軸。
(二) 進階課程:本次參訓學員同111學年度第2學期參訓學員,(名單詳如附件)。
五、 報名方式與注意事項
(一) 初階與進階課程僅可擇一場次報名,重複報名者將由主辦單位安排錄取場次,初階課程將核發研習時數15小時,進階課程將核發研習時數9小時。初階督導研習全程參加之輔導人員,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採計15小時,進階督導研習全程參加之輔導人員,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採計9小時。
(二) 初階場次唯若因故缺席一次者,提交書面證明(如附件二),並逐級核章,得以其他場次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丙.專業督導與成效評估」3小時折抵之。
(三) 初階場次可逕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報名時間自112年8月25日至112年9月1日止,以報名先後順序決定錄取名單,若該場次報名額滿,主辦單位則依序報名時間候補其他場次,由主辦單位電話或是信件通知。若111學年度第2學期參與此研習教師有缺課者,此研習將列入備取名單。
(四) 進階場次由111學年度第2學期參訓學員參加,若進階成員任職學校或職務有異動,請信件通知主辦單位(信箱:counselingchcg@gmail.com)。
六、 本案聯絡人:學諮中心江老師,電話(04)83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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