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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訪客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16-03-15 | 人氣:169

說明: 
一、時間:105年4月14日、4月28日、5月12日、5月26日、6月 2日、6月16日,共6週,星期四下午。
二、研習地點: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1樓會議室(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2段145巷1號)。
三、對象:對本研習課程有興趣的特教教師名額共20人,以已參加初階課程之本縣縣立學校特教教師優先錄取。
四、報名路徑: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教師研習─查詢「彰化縣 各級學校研習」─報名。
五、參加研習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加者核發18小時研習時數。
六、備註:學校服務人員每學年特教相關研習知能研習時數:
(1)每位校長每學年至少應有3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2)每位普通班教師每學年至少應有3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3)每位特殊教育教師每學年至少應有18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4)每位心評人員每學年至少應有18小時之心評相關研習時數。
(5)每位特教專業人員近3年內參加特教相關研習至少18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6)每位教師助理員每學年至少應有9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七、檢附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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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undefine160311093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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