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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訪客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16-03-22 | 人氣:163

一、時間:105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
二、地點: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2段145巷1號)。 
三、對象:對本研習課程有興趣的教師名額共60人,額滿為止。
四、報名路徑: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教師研習─查詢「彰化縣教育局處研習」─報名。
五、參加研習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加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
六、備註:學校服務人員每學年特教相關研習知能研習時數:
(1)每位校長每學年至少應有3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2)每位普通班教師每學年至少應有3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3)每位特殊教育教師每學年至少應有18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4)每位心評人員學年至少應有18小時之心評相關研習時數。
(5)每位特教專業人員近3年內參加特教相關研習至少18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6)每位教師助理員每學年至少應有9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詳情請參閱附件或洽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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