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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教學組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16-06-04 | 人氣:15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5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58145號函辦理。
二、培訓人員之資格:
(一)任教科目:國小國語文、數學、英語,國中國語文、數學、英語。
(二)相關之條件:
1、補救教學績優教師。
2、輔導團員,以補救教學入班輔導為主要職責者。
3、補救教學訪視委員。
4、貴校績優教師或退休資深教師。
5、上述人員須具受訓學科五年以上正式教學經驗(依公私立學校正式教師聘書年資)三、課程資訊:
(一)時間:105年7月4日(星期一)至7月6日(星期三)。
(二)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綜合大樓2樓演藝廳、教育學院大樓及綜合大樓5樓各分科教室。
(三)內容:課程講授、實作活動、綜合討論。詳細研習課程安排請參見簡章「伍、培訓研習」說明。
四、有意願報名之教師請於105年6月1日(星期三)將填妥之「個人資料表」(簡章附件2),E-mail至:chcrcori@gmail.com湳雅國小補救教學資源中心,報名事宜洽詢電話:8734192;研習相關事宜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專業發展中心丘立君助理,聯絡電話:(02)7734-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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