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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 - 校外活動及競賽 | 2016-06-19 | 人氣:231


壹、 目的:
為響應聯合國自2011年指定10月11日為「國際女童日」,我國於102年7月亦指定每年10月11日為「臺灣女孩日」,教育部於105年度仍期待透過學校教師於教學過程中,對學生宣導該節日之意義與精神,並鼓勵學生透過四格漫畫表現國際女孩日之核心觀念(充權女孩、培力女孩、投資女孩、平權女孩),並宣導男性參與性別暴力防治及家務分工,以提升學校及家庭重視女孩發展,落實保障女孩權益,讓我國女孩能獲致更為平等發展、發揮潛能及安全自由之成長環境。
貳、 主辦機關:教育部
參、 承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肆、 承辦學校:臺北市立民權國民中學
伍、 甄選主題與格式:
一、 主題:(依學校層級,得參考以下之內容表達四格漫畫之內容)
 和異性同學表達彼此之善意承諾相互尊重;
 呈現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都是最棒的,都值得被珍惜與愛護,且應該勇敢爭取幸福之人生;
 關心身邊女性同學主動提供協助之方式;
 男性參與性別暴力防治
 性別平等之家務分工
 以「我心目中的臺灣女孩」為表達主軸,呈現出充滿自信、創意無限、追求夢想、發揮愛心、勇敢堅毅等多元價值之臺灣女孩意象。
二、 作品格式規範:
(一) 比賽圖紙規定尺寸為8開(393*273mm),紙張種類不限;
(二) 參賽者於圖紙上進行平面手繪或電腦繪圖,不限顏料或畫風,黑白或彩色均可,但勿用立體剪貼。
(三) 標示創作主題及內容說明。
(四) 格子的大小及編排方式不限,可直式或田字型自由發揮,惟需於格子上需標上1.2.3.4之順序。
陸、參加資格:報名時就讀各級公私立學校之在學學生皆可參加,每人參賽件數以1件為限。
柒、送件方式:
一、 作品背面需黏貼比賽報名表(如附表1),並將此報名表之免簽名編輯電子檔(.doc)寄至承辦學校電子信箱( best@mqjh.tw )。
二、 作品前面請浮貼描圖紙保護作品,以免作品畫面汙損,參賽者及指導老師限填1人。
三、 作品寄送請加裝厚卡紙保護,以免郵寄期間損壞作品。
四、 截止收件時間為105年8月12日(星期五),郵戳為憑。
五、 收件地點:以掛號郵寄或請以專人送件至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1號臺北市立民權國中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教育部105年度臺灣女孩日四格漫畫比賽」之字樣。
捌、 甄選組別與獎勵:
一、 參賽組別:分為大專校院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共四組。
二、 各組將分別選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佳作若干名,均發給獎狀1幀。前三名另各發給獎金: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000元。
捌、 評審作業:聘請國內性別平等教育及藝術創作之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分初選、複選二階段進行評審。
玖、 評審標準:主題表現50%、繪畫技巧30%、創意構圖20%。
壹拾、 得獎公布:
一、 預定於105年9月底之前,於教育部臺灣女孩日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公布得獎名單。
二、 教育部並將於105年10月11-14日間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得獎者),屆時請各組獲獎學生親往領獎(得獎者本人及陪同之親友或老師2人之交通費由教育部核實補助)。
捌、 注意事項:
一、 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並不得抄襲、改編與一人多投;如有上述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金。
二、 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機關及承辦機關(學校)無關。
三、 各獎項若無適當作品入選,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四、 獲獎作品需無償授權教育部,得予出版、網路刊登及作為教學推廣之用。
五、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捌、 活動聯絡人:臺北市立民權國中輔導室02-25931951分機:140、141。
玖、 活動計畫預算由教育部專款經費項下支應。
壹拾、 本計畫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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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部105年度臺灣女孩日--「肯定女孩,希望未來」四格漫畫比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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