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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校外活動及競賽 | 2016-12-19 | 人氣:22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2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31358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協助學習低成就學生之學習,透過績優楷模評選,表揚教學典範與學生學習楷模,以提升國民中小學教師課堂教學知能,增進學生學習動機,確保學生基本學力。
三、本案計畫評選組別:
(一)績優教學團隊:國民中小學之補救教學授課教師(含行政人員),組成補救教學專業團隊,持續投入辦理補救教學且具成效,足以作為其他教學團隊楷模之團隊。
(二)教學典範教師:擔任本方案教學教師,教學用心、活化且成效卓越,足以成為其他教師學習對象者。
(三)學生學習楷模:接受本方案學生,學習態度積極正向,學習成效有進步,且持續努力精進足以成為其他學生學習對象者。

四、本案計畫執行細節請詳閱附件,各校可自行選擇評選組別參加本縣初選,請將相關書面及電子檔案光碟等資料各一式8份,免備文於106年1月9日前逕寄(送)本府教育處,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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