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33
:::

文章類別

展開 | 闔起
:::

注意 訪客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17-02-08 | 人氣:109

一、時間:106年04月11日、05月02日、05月23日共3週週二全天。
二、地點: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6樓(彰化市泰和路2段145巷1號)。
三、對象:對本研習課程有興趣的特教教師及家長名額共50人。(每校限一名教師報名)尚有名額再開放自由報名。
四、報名路徑: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教師研習─查詢「彰化縣教育局處研習」─報名。
五、參加研習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加者核發18小時研習時數。
六、備註:學校服務人員每學年特教相關研習知能研習時數:
(1)每位校長每學年至少應有3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2)每位普通班教師每學年至少應有3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3)每位特殊教育教師每學年至少應有18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4)每位心評人員學年至少應有18小時之心評相關研習時數。
(5)每位特教專業人員近3年內參加特教相關研習至少18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6)每位教師助理員每學年至少應有9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