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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資訊組 - 校外活動及競賽 | 2017-09-22 | 人氣:279

彰化縣106年國民中小學學生Scratch應用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6年1月5日臺教資(二)字第1050175805H號函辦理。

    二、本縣106年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運算思維」資訊教育推廣

        活動。

貳、目的:

    一、推廣校園自由軟體使用,建立軟體多元使用觀念。

    二、培養學生邏輯運算思維,涵詠高層次理解思考。

    三、結合創用cc素材資源,宣導尊重智財權正確理念。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伍、承辦單位:彰化縣立彰安國民中學、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

陸、參賽對象:以106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學生為報名依據

    一、國小組:本縣國小五至六年級在學學生。

    二、國中組:本縣國中在學學生(含公私立高中及國中部)

    三、學生每人限參賽作品一件,送兩件以上者取消競賽資格。

柒、競賽規則:

    一、縣內初賽題目:節能省碳一起來能源要足夠,省電let's go!)

    二、初賽競賽網站:http://it.chc.edu.tw/

    三、競賽工具與格式:Scratch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2.0版,作品長度

        限制三分鐘以內。

    四、競賽組別

 1.共分國小動畫組、國小遊戲組、國中動畫組及國中遊戲組等4組。

 2.縣內初賽:全校班級數6班(含)以下每組至多報名2隊、13-24

   班每組至多報名4隊、25班以上每組至多報名5隊,以團隊為報

   名單位,每隊至多2名學生(以合作模式進行,可跨班級、年級、

   但不得跨校及跨組參賽),指導老師每隊至多兩位(不跨校,可指

   導多隊)

 3.縣內初賽上傳之作品數量若超過比賽可報名隊伍數,主辦單位自

   動刪除超出部分,僅保留最先上傳作品(例如該校6班,每組只

   能報名2隊作品,則系統將自動刪除第3件之後作品,僅保留最

   早上傳2件作品)

    五、競賽素材:

        1.由參賽者自製

        2.使用Scratch程式內建素材

        3.創用CC授權素材

        4.主辦單位提供2017全國貓咪盃比賽素材與圖庫與現場決賽電腦

          安裝使用軟體,可至 http://163.23.200.89/點選Scratch比賽

          素材下載,可用7-zip解壓縮。

    六、縣內決賽題目(以下面題目為範圍,現場公開抽1題進行比賽)

        1.尊重智慧財產權

        2.運動會

        3.認識創用CC或自由軟體

        4.我的假日生活

    七、競賽階段:競賽分為縣內初賽、縣內決賽、全國賽三階段進行

        1. 縣內初賽:

          (1)請各組直接將參賽作品(僅上傳原始檔.sb2即可,每個檔案大

小限制在20M以內)上傳至競賽平台。若無上傳原始檔案直接

刪除資格。

(2)使用Scratch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2.0版,作品長度限制三

   分鐘以內。

        2.縣內決賽:

          (1)針對縣內初賽每組錄取15隊入選決賽資格,統一集中至縣網

             中心電腦教室比賽,比賽題目現場公布,於比賽結束前上傳

             至作品繳交平台(如採停網模式以隨身碟方式繳交)

          (2)決賽時間不提供選手上網環境,會場提供鍵盤、滑鼠。請選

             手自備耳機麥克風或使用電腦教室原有耳機麥克風,選手不

             得攜帶其他資訊設備。決賽作品由主辦單位提供之隨身碟存

             檔交件。

          (3)決賽場地電腦系統為Windows7,Scratch2.0、2017全國貓咪

             盃比賽素材與圖庫,主辦單位將放置於現場比賽電腦的我的

             文件夾中,電腦提供已安裝軟體有audacity-win-2.1.0、            

             gimp-2.8.20、Inkscape-0.92.1(64位元),上述軟體可至

             http://163.23.200.89/點選Scratch比賽素材下載。

          (4)決賽兩人一組,一人使用一部桌上型電腦。

        3.全國賽:決賽成績每組特優前2名代表本縣參加全國Scratch

             式設計決賽。(若前2名不克參加得由決賽後面名次遞補)

八、競賽時程:

序次

階段說明

日期

備註

1

初賽報名及作品上傳

106年11月13日(一)上午8時至11月17日(五)中午12時截止

1.上傳至指定競賽平台,未在期限內完成作品上傳,即視同未完成報名。

2.上傳件數需與規定符合,依時間先後,超出件數者不予評分。

2

繳交報名表

報名表以學校為單位,彙整成一張(格式如附件)

106年11月21日(二)中午12時前,請將報名表核章並掃描成PDF檔或拍照成jpg檔,上傳至指定競賽平台。

3

競賽作品評審

預計106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4

初賽成績公告

106年12月1日前

公告進入決賽名單

各組錄取15隊參加決賽

公告佳作成績

5

現場決賽

(比賽題目現場公告)

國小動畫組

106年12月11

流程請參考下方【九、現場決賽時程】

國小遊戲組

106年12月12

流程請參考下方【九、現場決賽時程】

國中動畫組

106年12月13

流程請參考下方【九、現場決賽時程】

國中遊戲組

106年12月14

流程請參考下方【九、現場決賽時程】

6

決賽成績公告

106年12月31日前

各組錄取特優2隊、優等5隊,甲等8隊(主辦單位得視作品水準增刪獎勵名額)

7

各組特優隊伍集訓

預計107年1月25日-28日

於寒假期間擇日辦理

8

全國賽

預計107年4月27至28日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主辦

 

九、現場決賽時程(視實際情況調整)

時間

流程

8:00-9:00

選手報到、自備耳機等

9:00-9:10

競賽規則說明

9:10-12:10

分組競賽

帶隊教師精進
研習與分享

12:10-12:30

工作人員確認作品全數上傳

12:10-13:10

選手餐敘

13:10-16:30

展示說明(每隊3分鐘),每隊2分鐘換場準備。

選手3分鐘時限內以作品創思特色說明演示,如:運算思維、程式技巧、資料處理、故事創意…等作品特色。

 

捌、評審:

    一、評審人員:由承辦學校聘請專業人士擔任。

    二、評審標準:初賽與決賽評審標準(如同分依比重高低擇優錄取)

項次

評分標準

國小

遊戲組/動畫組

國中

遊戲組/動畫組

1

技巧性

25%

25%

2

完整性

30%

30%

3

創意性

40%

40%

4

創用CC標示

5%

5%

合計

 

100%

100%

三、評審成績公布:評審結果將公布於彰化縣教育處雲端系統。

四、各組績優作品,將公布於競賽網站提供各校觀摩。

 

玖、獎勵:

    一、每組錄取15隊進行縣內決賽,採現場比賽方式,各組依決賽成績取特優2名、優等5名、甲等8名,主辦單位得視作品水準增刪獎勵名額。

    二、為鼓勵縣內教師踴躍指導學生參賽,以提升全縣師生推動運算思維量能,每組除上述現場比賽15隊獎勵外,雖未進入縣內決賽隊伍但表現優異,另提供佳作獎作為鼓勵,指導老師與參賽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總獎勵額度以不超過參賽隊伍數1/3為限﹝例如:參賽隊伍105隊,105*1/3=35隊,扣除已獲特優、優等、甲等15隊,佳作名額為20隊﹞。主辦單位得視作品水準增刪獎勵名額。

    三、學生獲獎者均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四、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獲特優者核予2次嘉獎、優等者核予1次嘉獎

        、甲等者核予1次嘉獎,以資鼓勵(同一位老師指導多名學生得獎,

        限領乙次獎勵,不重複敘獎)。

    五、獲獎之指導老師若無法以嘉獎敘獎,則改發獎狀(獲獎單位須另行

        電話通知學管科呂小姐改發獎狀)

    六、參加縣內決賽隊伍將提供參賽學生精美獎品一份,以資鼓勵。

 

拾、其他:

    一、有關作品授權方式,請參賽者參考教育部創用CC資訊網-標示創用

        CChttp://140.109.18.199/ccedu/tagcc.php)的授權方式,選

        擇自己需要的授權方式,下載授權圖檔(如icon_by-nc-nd)貼入作品的右

        上角,並調整大小,以不影響美觀且能清楚標示為原則。

    二、得獎作品之版權,屬於作者與彰化縣政府教育處(以下簡稱教育處)

        共同擁有,教育處擁有複製、公佈、發行、宣導之權利。

    三、參賽作品應確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或代勞情事,亦不可

        有或隱含商業行為,或涉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參賽

        者若違反相關規定,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又若經檢舉、告發或查

        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同時函知

        相關主管單位。檢舉者應負舉證責任,否則承辦單位不予處理。

    四、凡曾入選為受獎之作品或參賽作品若有接受國內外各機構經費補助

        者,不得重新申請參加,凡經查屬實除追回其所受之獎勵,將視同

        棄權。

    五、本次比賽不列入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項目

    六、教育處保有本活動相關規則調整之權利。

    七、聯絡人員

        (一)初賽作品上傳問題:永靖國小資訊組長邱老師04-8221812

        (二)比賽活動規劃:彰化縣教育處學管科呂小姐04-7531880

        (三)決賽場地問題: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白老師04-7237182

拾壹、本競賽所需經費由106年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運算思維」資訊

      教育推廣活動經費項下列支。

拾貳、承辦學校逕依權責辦理工作人員敘獎事宜。

拾叁、本計畫經彰化縣政府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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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