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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20-06-16 | 人氣:215

法官學院訂於109年7月20日至22日舉辦「109年第2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請視校務情況,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官學院109年6月2日官院教乙字第1090000786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營之參加名額,合計80人,以未曾參加106至109年「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之各國中、高中職學校教師為限。如曾參加過任一期(包括初階或進階課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者,請勿報名參加。
三、研習地點在該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301電腦教室,該學院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四、報名時間訂於109年6月15日09時00分至109年6月19日17時00分,請欲報名參加者,逕至司法院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或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法官學院研習課程報名」(或輸入http://tpireg.judicial.gov.tw /jasignup/signupsite/)辦理報名(正取80人,備取30人,額滿為止)。
五、錄取名單將在109年7月1日前於司法院網站公布,並由該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六、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該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七、檢附課程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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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9法律初階研習報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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