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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組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22-03-05 | 人氣:164
一、 依據本縣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學生鑑定及安置作業工作計畫暨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心理評量小組專業證照分級制度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揭系列研習分三大主題共6場次,日期、時間及主題課程如下,地點皆於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每場次全程研習完畢,本府同意覈實核予各場次研習時數4小時。
(一) 測驗結果解釋與應用-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五版)資料分析與應用
1、 【E1場次】111年3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10分。
2、 【E2場次】111年3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40分。
(二) 感官與生理障礙(含身體病弱)學生篩選與鑑定及案例分析
1、 【F1場次】111年3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10分。
2、 【F2場次】111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10分。
(三) 情緒行為檢核實務-自閉症與情緒行為障礙類之篩選檢核工具
1、 【G1場次】111年3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10分。
2、 【G2場次】111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10分。
三、 請貴校依研習計畫指派貴屬人員參加,並惠予指派人員公(差)假登記。
四、 教師參與研習者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項下報名,並請留存正確之電子信箱及自行留意錄取與否。
五、 注意事項:
(一) 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若車位已滿請於周邊另尋合法停車位,建議參與研習教師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汽車共乘、機車或MOOVO智慧運具系統方式參加研習;車輛請勿於學生放學期間進出校園以維護學生安全。
(二) 敬請參與人員全程戴口罩,倘研習前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規定之不得參與活動者請勿參與本次研習,如研習中臨時出現身體不適情況請告知工作人員,並配合防疫措施。
(三) 旨揭研習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滾動修正,欲報名研習之教師請密切留意本府公告之最新訊息。
六、 研習聯絡人:本縣特教資源中心鑑定安置組呂崢嶸老師,聯絡電話:04-7273173分機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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