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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組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22-03-31 | 人氣:131
一、 依據本縣110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之學生輔導工作方案」-學校輔導人員實務督導研習計畫辦理。
二、 旨揭研習計畫分為初階及進階,初階部分共辦理7場(國中2場,國小3場,國中與國小混合2場),每場5次,每場次10人為限,參加人員必須5次完全參與,以利團體順暢進行,若無法完全參與,將依實際參與情形給予研習時數;進階部分共辦理6場(國中2場,國小2場,國中與國小混合2場),採一年6次上課方式(分110學年度第2學期及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3次),每場次6人至7人為限。
三、 參加對象:
(一) 初階課程:
1、 國中:以各校專兼任輔導教師為主,每校至少1名,最多可報2名,內容以「適性輔導」、「個案研討與督導」為主軸。
2、 國小:鼓勵各校有進行個案輔導之專兼任輔導教師或認輔教師參加,每校最多2名,內容以「兒童輔導」以及「個案研討與督導」為主軸。
(二) 進階課程:以國中小專輔教師為主,如有賸餘名額開放符合條件之學校輔導人員報名,報名條件如下:
1、 曾參與本縣所舉辦的初階場次2學期以上。
2、 具諮商心理相關科系博士、高考諮商心理師證照或曾參與其它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所舉辦之團體督導研習2學期以上者,仍必須先參加本縣初階場次1學期以上始得報名。
3、 曾參加過本縣所舉辦的進階場次1學期以上。
四、 有關研習時間與地點請參考附件計畫。
五、 報名方式與注意事項:
(一) 初階與進階課程僅可擇一場次報名,重複報名者將由主辦單位安排錄取場次,初階課程將核發研習時數15小時,進階課程將核發研習時數9小時。初階督導研習全程參加之輔導人員,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採計15小時,進階督導研習全程參加之輔導人員,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採計9小時。
(二) 初階場次唯若因故缺席一次者,提交書面證明(如附件二),並逐級核章,得以其他場次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丙.專業督導與成效評估」三小時折抵之。
(三) 初階場次可逕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4月8日下午1時止,以報名先後順序決定錄取名單,若該場次報名額滿,主辦單位則依序報名時間候補其他場次,由主辦單位電話或是信件通知。若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參與此研習教師有缺課者,此研習將列入備取名單。
(四) 進階場次請至https://forms.gle/ATEgmCtx1wDtufHw7填寫報名表,並提供諮商輔導晤談錄音或錄影檔,即日起至111年4月8日(星期五) 下午1時截止,若報名條件相同,以報名先後順序決定。篩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屆時請錄取成員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六、 本案聯絡人:學諮中心戴老師,電話(04)83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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